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关于刘奕昆任职资格的批复发布
2024-08-03 22:00 来源:证券之星阅读量:15114
2024年8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关于刘奕昆任职资格的批复发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关于刘奕昆任职资格的批复
赣市金监复〔2024〕54号
中国民生银行南昌分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关于刘奕昆同志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收悉。依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核准刘奕昆中国民生银行赣州分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拟任人到任情况。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文自动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2024年7月31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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